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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79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来源:经济学院党建网浏览量:139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党校本学期工作安排,定于3月至5月举办第79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条件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和要求,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对象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经学校党校审核通过的本校学生、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二)在原单位取得了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其培训结业证书由分党校统一收齐交学校党校审核。原则上培训结业证书3年内有效,超过3年的,持有人需重新参加党校培训。已在高中参加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期间需重新参加党校学习。

二、报名方式

采取支部网上报名、基层分党校审核上报的形式,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上党校系统上报学校党校备案。各单位于3月31日前确定培训学员名单,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同时学员信息资料须录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展对象库。由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参加培训学员《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表格填写到当前考察阶段)统一交至学校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920室),学校党校根据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审核,请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确保信息录入和填写完整。审核通过后领取培训教材和学员培训记录本。

三、入班资格测试

学校公共必修课开班前,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入班资格测试。各单位报名参加培训班学员需参加集中闭卷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试题、监考和评卷等有关事项由学校党校落实,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章、党规、党史、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测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不安排补考。学员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学习。

四、课程安排

本期学习班继续采取学校党校和基层分党校共同培训的模式,由学校党校安排两节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其它课程由各分党校负责安排和组织。

(一)全校公共必修课程设两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分党校制定培训课程安排表,请于4月10日前上报学校党校备案。要求本单位在学员测试前自行安排辅导课程,辅导课程不少于3节,组织学员讨论学习的次数不少于3次。另外由各分党校统一组织学员观看主题教育片《信仰》(共3集)。

(三)全校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由学校党校与机关和直属单位联合分党校协调统一安排培训。教工学员不参加全校公共必修课程,根据下面3个专题选2个进行自学并撰写心得交学校党校与机关和直属单位联合分党校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结业。教工学员自学专题为:(1)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五、违纪处理

若发现学员有学习心得抄袭、违反课堂纪律、测试舞弊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结业资格,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参加党校学习资格。学习心得字数不达标的,退回培训记录本重写,并从退回日起一周内将重写的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党校审核,逾时未交的,自动取消结业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严格做好培训考勤登记、学员心得审核、结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全校公共课程由学校党校负责考勤,分党校设置课程由分党校办公室负责人盖章考勤,不能安排学生负责盖章考勤。(出勤章由分党校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二)各分党校要在5月20日前向学校党校报送具备结业资格学员名单、不具备结业资格学员名单及理由和所有学员培训记录本,经学校党校审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要组织分党校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学习心得,不得安排学生党员审核。学校党校将对各单位学员学习心得撰写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取消该学员结业资格,并将抽查情况在党校工作会上通报。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培训工作,规范有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单和结业学员名单(名单信息要尽量完整,如个人身份、专业、学历等)、教案、办班情况小结等材料。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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