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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明我校第十次党代会期间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来源:经济学院党建网浏览量:416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我校即将召开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为严肃选举纪律,确保党代会有序、健康、平稳召开,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教育引导所属党代表和相关人员遵守选举纪律,不违规、不违纪。

二、全体党代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学校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大局、全局出发,讲政治、讲担当,自觉遵守选举纪律,公正履行职责。

三、党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党代表和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有关换届选举“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禁拉票贿选、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发短信,严禁请吃、吃请、送礼等,严禁干扰选举、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等,真正使选举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防止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现象发生,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共同营造大会风清气正的氛围和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85220031

电子邮箱:ojjs@jnu.edu.cn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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