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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声音丨武文杰教授接受《光明日报》采访:助力大湾区绿色金融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经济学院党建网浏览量:50

11月29日,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武文杰教授接受《光明日报》采访,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目标,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内容,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执行院长、亚洲金融学会副主席张博辉,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一起畅聊大湾区绿色金融的优势与未来。


《光明日报》刊登武文杰教授采访文章

以下为报道原文☟


 主持人: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有什么积极意义?


 张博辉: 实现“双碳”目标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有力支持,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助力发展绿色经济的主要工具。大湾区内地九市拥有全国最大的制造业产业,其中上下游配套产业众多。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企业都面临着较大的绿色转型压力,绿色融资需求旺盛。而香港与澳门有着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开放的制度环境,香港也是亚洲规模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2021年亚洲约三分之一的绿色债券在香港融资发行。因此,凭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背景优势以及扎实产业优势,湾区内各城市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根据自身的经济基础、社会制度以及开放程度等对绿色金融进行试点尝试,有望率先实现碳中和,为全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宝贵经验。


 鄂志寰: 为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资金基础。大湾区产业结构较为合理,且呈现出产业高级化发展趋势,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技术创新。


为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培育示范样本。大湾区产业绿色转型起步较早,取得不少成果,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参考案例,也为其他区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绿色金融、绿色投资、绿色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助力中国参与全球绿色发展的大潮。


为区域长远发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金融配套服务。伴随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绿色金融逐渐成为大湾区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是金融机构转型的机会窗口,既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又可促进大湾区金融业持续深化发展、提升竞争力。


 主持人: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就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绿色产业而言,大湾区具备哪些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武文杰: 在产业基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凭借不同的要素禀赋优势互补,产业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共同形成完善的产业发展生态,为绿色金融创新提供更多契机。例如,香港是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澳门服务业发达,广州、深圳高科技制造业总部和研发中心密集,珠海、佛山、东莞等城市制造业产业链条完备。大湾区逐渐转型为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互联网金融为主的创新型发展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不断形成,推动绿色金融和经济低碳转型迈向更高层次。


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产品和服务实践、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深交所、港交所、广期所三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成立全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横琴、前海、南沙等三大粤港澳合作示范区内部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相关基础设施与平台可以有效衔接和协调三地绿色金融资源,为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金融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


 鄂志寰: 大湾区具备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港澳长期以来一直保持自由港地位,扮演着内地与世界之间的“超级中介人”角色,在金融制度、法律体系、语言文化等方面可对接国际,成为境外机构投资内地的首选停泊站。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基建符合国际最高标准,拥有稳定成熟的跨币种、多层面的交易平台。同时,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发展,深圳、广州等城市在营商、生活等方面早已开启了国际化的步伐。大湾区国际化程度高的城市较多,有利于区内的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标准、产业转型等方面对接国际新进做法。


大湾区具备绿色人才储备丰厚的优势。由于大湾区经济增长较快,财富累积迅速,港、澳、广、深等核心城市对境内外各类人才出现“虹吸效应”。特别是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创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大量资金来到香港参与投资内地市场,也带来了不少的绿色金融方面人才,加速本地绿色金融服务升级发展,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打下了人才基础。


 主持人: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目前有哪些政策举措的亮点?对湾区打造绿色产业、发展“双碳经济”提供了哪些有力支持?


 张博辉:  粤港澳大湾区为支持不同城市处于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的绿色金融发展,颁布了多种绿色金融政策,包括政策框架设计、监管政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


对接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十四五”规划,港澳特区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比如香港金管局颁布了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策略框架、香港特区政府在2021—2022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将绿债计划的借款上限提升一倍至2000亿港元(约256亿美元)。澳门特区政府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中都重点提及了绿色发展模式以及研究推动相关绿色金融配套法律措施。


 武文杰: 一是完善的顶层设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2020年,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随后《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相继颁布实施。国家、区域、地方都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精细化的政策举措。湾区各城市围绕绿色金融积极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粤港澳金融合作不断加深。广州在绿色金融产品、绿色债券等领域开创了多个国内“首个”“首单”,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拟支持企业碳账户向全市复制推广,并推动“穗碳”平台打通各类能源大数据共享应用;深圳构建了“1+1+1+N”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下发了《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并首批认定了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进一步发挥了绿色金融机构的示范效应。此外,多家银行还实行绿色信贷项目全流程优先机制等。


 主持人:  大湾区涉及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区域内城市如何加强互联互通,协同合作,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绿色金融高地?


 张博辉: 首先,大湾区需要统一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提高绿色项目融资便利性。降低境外发行绿色债券难度,促进国际绿色资本流动。其次,从大湾区各城市的绿色金融定位来看,港澳地区可以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绿色债券为境内外资金提供优质投资标的;大湾区内地九市则可以通过绿色债券,为港澳地区以及国际的大量资金提供庞大的潜在市场。最后,从科技赋能角度出发,大湾区在科技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需要进一步运用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推进大湾区各城市绿色金融互联互通,提高各城市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各城市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


 鄂志寰:  充分发挥香港绿色金融的排头兵作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连通境内外的绿色和可持续的资金。大湾区内地城市可利用香港作为绿色筹资平台,积极参与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等金融服务。香港相对成熟的绿色产品与服务还可进一步辐射至深圳、广州等内地城市,稳步提升当地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共同推动区内产业绿色转型。


尽快建立大湾区统一的绿色标准并与国际接轨。在绿色企业和项目标准方面,建立统一可量化的绿色认定标准和权威的评级体制。构建大湾区项目绿色程度评估体系、建立大湾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库、设立“绿色项目负面清单”等,积极推进三地绿色标准和绿色评估结果的互通、互认与互用。在绿色金融产品的标准方面,不断研究更新标准体系,紧跟国际先进经验和产业发展步伐。


 武文杰: 加强绿色金融在促进大湾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配置方面的实践创新。可以以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为原则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前期规划。同时,引导绿色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如金融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信贷规模、贷款期限、利率定价等方面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绿地公园等绿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以“双碳”为抓手发展特色绿色金融产品。“十四五”时期,“双碳”目标下,引导经济结构优化、气候治理、能源利用和清洁能源发展将是重点任务,需加快完善碳核算、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安排,大力发展碳金融市场,引导资源有效配置。


加强国际合作,吸引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通过人才外部引进、内部转型等方式,打造一支专业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加快培养熟悉不同地域文化、了解不同监管制度以及最新跨境金融理财产品的复合型人才,并进一步推动湾区内金融人才专业资格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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